何乔新 古籍 / 作者 / 诗文

卷六

  ○内监   【内臣禁约】永乐四年,上谕兵部尚书金忠等曰:“皇考之世,宦寺无故无敢与外廷交接。昨有一人,以私财寓外人,此虽小事,渐不可长,随已罪之。“因敕卫士,于出入之际,遵制严搜。文皇之驭中官,如此其峻。然前一年,已遣内使王琮,同给事中毕进,封真腊王;又遣太监郑和,率兵二万七千,赏西洋诸国矣。... 阅读全文

卷十五

  ○科场   【阁臣典试】隆万以来,南宫主试,例用辅臣,而以词林大僚副之,已有成规矣。惟今上之壬辰,列内阁者四公,首辅王太仓,四辅张新建,俱未至;次辅王山阴以争册立杜门,仅赵兰溪一人在阁,遂并用词林两学士主之。至辛丑科,则内阁二人,首辅赵兰溪,久在病杜门,仅沈四明一人在阁;至丁未科,内阁亦止朱山... 阅读全文

卷十四

  ◎宪宗二   十二年春正月辛亥,南京地震有声。戊午,大祀天地于南郊。二月乙亥朔,日有食之。甲午,敕群臣修省。三月壬子,减内府供用物。壬戌,李震大破靖州苗。   夏五月丁卯,副都御史原杰抚治荆、襄流民。庚申,录囚。   秋七月庚戌,黑眚见。乙丑,躬祷天地于禁中,以用度不节、工役劳民、忠言不闻... 阅读全文

卷七十

  ◎刑法二   三法司曰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刑部受天下刑名,都察院纠察,大理寺驳正。太祖尝曰:“凡有大狱,当面讯,防构陷锻炼之弊。”故其时重案多亲鞫,不委法司。洪武十四年,命刑部听两造之词,议定入奏。既奏,录所下旨,送四辅官、谏院官、给事中覆核无异,然后覆奏行之。有疑狱,则四辅官封驳之。逾年,... 阅读全文

卷七十二

  ◎艺文一   明太祖定元都,大将军收图籍致之南京,复诏求四方遗书,设秘书监丞,寻改翰林典籍以掌之。永乐四年,帝御便殿阅书史,问文渊阁藏书。解缙对以尚多阙略。帝曰:“土庶家稍有余资,尚欲积书,况朝廷乎?”遂命礼部尚书郑赐遣使访购,惟其所欲与之,勿较值。北京既建,诏修撰陈循取文渊阁书一部至百部,各... 阅读全文

卷七十三

  ◎艺文二   史类十:一曰正史类,(编年在内。)二曰杂史类,三曰史钞类,四曰故事类,五曰职官类,六曰仪注类,七曰刑法类,八曰传记类,九曰地理类,十曰谱牒类。   明《太祖实录》二百五十七卷(建文元年,董伦等修。永乐元年,解缙等重修。九年,胡广等复修。起元至正辛卯,讫洪武三十一年戊寅,首尾四十... 阅读全文

卷七十四

  ◎艺文三   子类十二:一曰儒家类,二曰杂家类,(前代艺文志列名法诸家,然寥寥无几,备数而已。今总附杂家。)三曰农家类,四曰小说家类,五曰兵书类,六曰天文类,七曰历数类,八曰五行类,九曰艺术类,(医书附。)十曰类书类,十一曰道家类,十二曰释家类。   《圣学心法》四卷(永乐中编,为类四:曰君... 阅读全文

卷七十五

  ◎艺文四   集类三:一曰别集类,二曰总集类,三曰文史类。   《明太祖文集》五十卷,《诗集》五卷   《仁宗文集》二十卷,《诗集》二卷   《宣宗文集》四十四卷,《诗集》六卷,《乐府》一卷   《宪宗诗集》四卷   《孝宗诗集》五卷   世宗《翊学诗》一卷,《宸翰录》一卷,《咏和... 阅读全文

卷六十八

  张宁 王徽(王渊等) 毛弘 邱弘 李森 魏元(康永韶等) 强珍王瑞(张稷) 李俊 汪奎(从子舜民 崔升等) 汤鼐(吉人 刘 董杰)姜绾(余濬等) 姜洪(欧阳旦 畅亨) 曹璘 彭程 庞泮(吕献) 叶绅胡献(武衢等) 张弘至 屈伸 王献臣(吴一贯 余濂)   张宁,字靖之,海盐人。景泰五年进士。... 阅读全文

卷七十

  王恕(子承裕) 马文升 刘大夏   王恕,字宗贯,三原人。正统十三年进士。由庶吉士授大理左评事,进左寺副。尝条刑罚不中者六事,皆议行之。迁扬州知府,发粟振饥不待报,作资政书院以课士。天顺四年以治行最,超迁江西右布政使,平赣州寇。宪宗嗣位,诏大臣严核天下方面官,乃黜河南左布政使侯臣等十三人,而以... 阅读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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