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咏 古籍 / 作者 / 诗文

卷一百九十七

  炎兴下帙九十七。   起绍兴九年七月,尽十月十一日戊午。   七月王伦蓝公佐往金国。   王伦以奉使金国至东京权留守到东京留守孟庾至京师伦遂与其副蓝公佐渡黄河北去至北留伦不还独遣公佐归。   金人杀兀室(改作乌舍)萧庆。   节要曰:诛兀室(改作乌舍)萧庆诏朕席祖宗之基抚有万国仁帱德覆... 阅读全文

卷二十五

  ○评论   【评议大礼诸臣】桂、方诸臣,附和大礼,以博官爵,非为势利所逼耶?乃当时世宗圣制一篇,其略云:“今世衰道微,人欲炽盛,彼之附和者,师生兄弟亦有不同,少师杨一清为乔宇之师,一旦被势利之逼,则师之言不从矣。桂华为少保萼之兄,则弟不亲矣;湛若水为尚书方献夫之友,则友而疏矣。势利夺人之速,可... 阅读全文

卷五·惩恶

  114、孔琇之案儿(王敬则一事附)南齐孔琇之,为吴令。有小儿年十岁,偷刈邻家稻一束,琇之付狱案罪。或谏之,答曰:“十岁已能为盗,长大何所不为。”县中皆震。出南史孔靖传。琇之,靖之孙也。旧集不载。   按:南齐王敬则,为吴兴太守。郡旧多剽掠,有十数岁小儿于路拾取遗物,敬则杀之以徇。自此路不拾遗,... 阅读全文

卷五·察奸

  131、子产闻哭(庄遵、韩滉、张咏、郭申锡四事附)郑子产闻妇人哭,使执而问之,果手刃其夫者。或问:“何以知之?”子产曰:“夫人之于所亲也,有病则忧,临死则惧,既死则哀。今其夫已死,不哀而惧,是以知其有奸也。”旧出独异志。   按:疑狱集又载两事:   庄遵为扬州刺史,曾巡行部内,忽闻哭声,惧... 阅读全文

卷六·擿奸

  173、黄霸抱儿(李崇、于仲文、张咏三事附)前汉时,颍川有富室,兄弟同居,其妇俱怀妊。长妇胎伤,匿之,弟妇生男,夺为己子。论争三年,不决。郡守黄霸使人抱儿于庭中,乃令娣姒竞取之。既而,长妇持之甚猛,弟妇恐有所伤,情极凄怆。霸乃叱长妇曰:“汝贪家财,固欲得儿,宁虑或有所伤乎?此事审矣。”即还弟妇儿... 阅读全文

卷七·察贼

  223、赵广汉知情(孙沔一事附)汉赵广汉,为京兆尹。郡中盗贼,闾里轻侠,其根株窟穴所在,及吏受取请求铢两之奸,皆知之。长安少年数人,会穷里空舍谋行劫,坐语未讫,广汉使吏捕治,具服。出汉书本传。旧集不载。   按:此广耳目以察贼者也。孙沔副枢知徐州时,淮阳军有强盗数人,捕之急,过徐境。沔即知之。... 阅读全文

卷八·严明

  241、何武夺财前汉时,沛县有富家翁,赀二千万。一男才数岁,失母,别无亲属;一女不贤。翁病困,思念恐其争财,儿必不全,遂呼族人为遗书,悉以财属女,但余一剑,云儿年十五付之。后亦不与。儿诣郡诉,太守何武因录女及婿,省其手书,顾谓掾史曰:“女既强梁,婿复贪鄙。畏贼害其儿,又计小儿正得此财不能全护,故... 阅读全文

卷八·矜谨

  259、袁安不忍后汉袁安,为河南尹。政号严明,然未曾以赃罪鞫人。常称曰:“凡学仕者,高则望宰相,下则希牧守。锢人于圣世,尹所不忍为也。”闻者皆感激自励。在职十年,京师肃然。出后汉书本传。旧集不载。   按:安之政号严明,必不容奸矣,其未尝以赃罪鞫人,盖疾夫案吏者务为深刻,文致于赃也。若彼赃状自... 阅读全文

补遗·卷四·宥过

     陈矫赦子      魏陈矫,为魏郡西部都尉。是时耕牛少,杀者罪至死。曲周民父病,以牛祷,县结正弃市。矫曰:“此孝子也。”表赦之。出魏志本传。旧集不载。      温恢... 阅读全文

下卷

  宝元初,元昊创立文法,故名吾祖,慢书始闻,朝廷为之忿然。张邓公为相,即议绝和问罪,时西边弛备已久,人不知兵,识者以为忧。吴春卿时为谏官,上言夷狄不识礼义,宜且勿与较,许其所求,彼将无词举动,然后阴勑边臣密修战备,使年岁间战守之计立,则元昊虽欲妄作,不能为深害矣。奏入,邓公笑曰:“人言吴舍人心风,... 阅读全文

下一页 上一页/6页
形式
© 2019 古诗文网 | 诗文 | 名句 | 作者 | 古籍 | 纠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