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廷鹄,字元侍,号一鹏,琼山人。明世宗嘉靖十七年(一五三八)探花。授工部主事,调仪制郎,升吏科给事中,晋工科左给事,擢江西提学,迁江西参政。以母老乞归,筑室石湖,著书自娱,累荐不起。祀乡贤。著有《藿脍集》、《兰省集》、《掖垣集》、《学台集》、《石湖集》。明郭棐《粤大记》卷一九、清雍正《广东通志》卷四六、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三○二等有传。郑廷鹄诗,以明陈是集编《溟南诗选》(民国二十年海口海南书局印行)卷二所收郑诗为底本,参校同年海口海南书局印行《海南丛书》第六册所收之《石湖遗集》。集外诗附于后。► 66篇诗文
人之古貌,心未必醇。心醇貌古,或非通人。我视赵公,其貌甚古。
心德俱醇,通达明悟。我曹山野,岂足尽知。但据所见,以类可推。
大河之说,何其通达。精简平允,明辨昭皙。盖其心得,身至自阅。
坐而可言,起而可设。又云九河,勿守故迹。但求禹意,然后为得。
此说尤奇,汉儒不及。我自黑头,尽心河渠。逢人辄问,三十年馀。
得公此说,庶几成书。既讲大河,遂及赈饥。如此方略,所系甚大。
乡官胥徒,实为巨害。使领虽贤,吏不可乏。必得官吏,斯为善法。
可为利泽,可制奸猾。如其备预,莫若义仓。勿取军民,勿法隋唐。
裒多益寡,斯谋乃臧。损上益下,民悦无疆。可自王公,下至选人。
每月之俸,百取一分。凡千钱者,其出钱十。斛取一升,缣取一疋。
各从本所,贮其本色。主者不劳,但视其籍。不移一符,不烦一力。
月知所增,岁知所积。出者不劳,如无所出。其所损者,毫毛涓滴。
一仓之内,诸所畜聚,尽是官俸。凡皆为民,不得移用。
即移用者,法不可纵。不以去官,不以赦原。设法如此,其谁敢干。
古人所贵,讲辨之学。应而弗精,询谋诹度。惟是陋生,不足待问。
问而不应,应而不精。君子不为,非人之情。惟是弗精,面目腼然。
在乎复教,庶无后愆。
一坞如兜向北东,中有如毳千万松。兜作佛坐坐衔月,毳作山衣衣满风。
塞山诚比体顽劣,不蕃草木山山童。谁料碅磳磈硊里,居然小窟藏玲珑。
从山左臂盘盘入,忽入大痴图画中。岚浮翠暖丽如许,银海光刮金篦功。
若移宝地置通邑,早夸胜概题名公。乃今埋没久无问,非尔县官谁则从。
吁嗟乎,县官之俗俗难医,县境之陋陋于夷。饿隶如鬼鞭之叫,逋粮如山责之疲。
惟习虚文画尾诺,了无实政苏边黎。居如笼系城如斗,閒行寂坐愁容痴。
今朝跨马得来此,无小无大生欢喜。相与俗吏湔厥肠,更教陋邦洒其耻。
不闻坐上龙眠客,有言我今恍惚还家矣。
郑廷鹄,字元侍,号一鹏,琼山人。明世宗嘉靖十七年(一五三八)探花。授工部主事,调仪制郎,升吏科给事中,晋工科左给事,擢江西提学,迁江西参政。以母老乞归,筑室石湖,著书自娱,累荐不起。祀乡贤。著有《藿脍集》、《兰省集》、《掖垣集》、《学台集》、《石湖集》。明郭棐《粤大记》卷一九、清雍正《广东通志》卷四六、清道光《广东通志》卷三○二等有传。郑廷鹄诗,以明陈是集编《溟南诗选》(民国二十年海口海南书局印行)卷二所收郑诗为底本,参校同年海口海南书局印行《海南丛书》第六册所收之《石湖遗集》。集外诗附于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