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1577)浙江鄞县人,字维静,一字九一,号东沙。受业于族子张邦奇,治程朱学。嘉靖二年进士。历官福建、云南、山东、湖广、四川,所至有政绩,终官南京兵部尚书。五十三岁罢官里居。寄情文酒而不忘用世之志。有《明文范》、《善行录》、《救急良方》、《芝园定集》。► 89篇诗文
余家久住山,早已离城市。草屋有三间,一间长丈二。
一间安葛五,一间尘六四。余家自内房,终日閒无事。
昨因黑月二十五,初夜饮酒醉。两人相浑杂,种种调言气。
余家不奈烦,放火烧屋积。葛五成灰烬,尘六无一二。
有物荡净尽,惟馀空闲地。自身赤裸裸,体上无衣被。
更莫忧盗贼,逍遥安乐睡。一等被火烧,同行不同利。
(1500—1577)浙江鄞县人,字维静,一字九一,号东沙。受业于族子张邦奇,治程朱学。嘉靖二年进士。历官福建、云南、山东、湖广、四川,所至有政绩,终官南京兵部尚书。五十三岁罢官里居。寄情文酒而不忘用世之志。有《明文范》、《善行录》、《救急良方》、《芝园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