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 458篇诗文
城狐暝嘷乌啄木,主人惊呼夜辞屋。忽闻官军破城府,号令新传大都督。
火烧排栅照夜光,饶军奔溃人马伤。快船直上春水发,明日军来安可当。
贫家无时走军马,少在家居多在野。断垣未补棘遮门,败壁无泥雨飘瓦。
去年同行三十人,今年一妻兼病身。弟兄飘散儿女丧,投杖欲往还逡巡。
人生辛勤理门户,暂去那能不回顾。开花不得待人看,愤杀墙东旧桃树。
潘希曾,浙江金华人。弘治十五年(1502)进士,改庶吉士,授兵科给事中,因灾异奏陈八事,指斥近幸。出核湖广、贵州军储还,不赂刘瑾,刘瑾大怒,矫诏廷杖除名。刘瑾伏诛,起迁吏科右给事中。嘉靖中历太仆卿,伏阙争大礼。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南赣,迁工部右侍郎总理河道,筑长堤四十余里,期年而成。历兵部左右侍郎。嘉靖十一年(1532)五月初四日卒于官,年五十七。赠兵部尚书。有《竹简集》及《奏议》传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