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烓(1449~1527年),陈叔刚胞侄,字文用,号蒙庵,晚号留余。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进士,任潮州推官,饶平山民抗拒官府苛税,陈烓前往处置,十日即告安定。他巡行之处,冤民有从数百里外前往告状者,立即判决,案无滞留。后升南京御史,巡视两浙,奏劾贪吏监司以下13人,名声大起。弘治元年(1488年),陈烓上疏奏苏民困等8事,均被采纳,后升广西佥事、浙江佥事,以病辞归。► 75篇诗文
崇祯定逆案,阁臣居其四。生祠谁书碑,二水败以字。
其书颇精熟,实则有习气。岂不劲且巧,所乏萧散味。
竖眉复怒目,俗笔在刻意。对策列第三,立论却有致。
用人古不分,称职足为治。君子与小人,强名乃多事。
人污言不废,此理未为悖。朱君得此卷,喜看腾掷势。
缶庐亦许可,绝叹龙虎臂。吾意独轻之,一说聊可备。
缶庐擅三绝,诗笔挟忠义。莫持张比吴,逝者有馀愧。
陈烓(1449~1527年),陈叔刚胞侄,字文用,号蒙庵,晚号留余。明成化十四年(1478年)进士,任潮州推官,饶平山民抗拒官府苛税,陈烓前往处置,十日即告安定。他巡行之处,冤民有从数百里外前往告状者,立即判决,案无滞留。后升南京御史,巡视两浙,奏劾贪吏监司以下13人,名声大起。弘治元年(1488年),陈烓上疏奏苏民困等8事,均被采纳,后升广西佥事、浙江佥事,以病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