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宏道(1568~1610)明代文学家,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汉族,荆州公安(今属湖北公安)人。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合称“公安三袁”。► 1660篇诗文
陶陶孟春,草木莽只。白日昭昭,照下土只。瘴烟浩淫,杂海雾只。
憔悴行吟,阒岛屿只。公乎归徕,无嫪此诗句只。黎母之居,家炎陬只。
崒嵂盘郁,蔽云浮只。蝮虺鰅鳙,蜒僻幽只。人迹阒绝,魑魅仇只。
公乎归徕,空山不可以久游只。鸣鸢跕跕,堕沧溟只。
蛟蜃噀雨,昼冥冥只。折肱见沫,瞻斗星只。夕照黄浊,波涛腥只。
公乎归徕,落景不可以久停只。茅苇丛薄,桃李囚只。
韶容骀荡,异中州只。阳和弗舒,金石流只。短狐秘蜮,起蛰坏只。
公乎归徕,春不可留只。卉服椎髻,骈蜓艕只。咿嚘啁哳,言莫谅只。
烹蛇茹蛊,食且恙只。眇其愁予,虽迥旷只。
公乎归徕,欢不可并只。毒洳下湿,既沮疫只。烦蒸焚惔,交战迫只。
中郁鬲痞,悼憭剽只。层冰肃霜,接朝夕只。公乎归徕,寒兮无与乎体力只。
长鲸层浪,隔帝家只。鸟春蛊秋,送年华只。
星河八月,记流槎只。杳杳万里,谁还沙只。公乎归徕,衰兮不关乎齿牙只。
公乎归徕,秦川之衍夷,公所生只。解梁风咸,民萃营只。
土厚水深,衎易平只。洪河大川,坎不盈只。居之而安,乐不可名只。
公乎归徕,洛水之繁庶,公所寓只。龙门伊阙,风气聚只。
葩奇俗淳,康汰阜只。图渊书囿,今古慕只。资之而深,适不可喻只。
公乎归徕,无叹乎江上只。紫盖黄旗,天所王只。浮埃蔽蒙,骋远望只。
圣主如天,既殛放只。聊以永怀,无沮丧只。公乎归徕,无悼乎天边只。
资善大议,同诸贤只。复雠正义,维万年只。质乎人心,靡或偏只。
守此正中,无迁延只。噫嚱诗乎,公以写我心只。彼苍者天,杳难谌只。
吁嗟时乎,天以畀我公只。彼亡者秦,曷克终只。乐只韶只,舜之昭只。
无议其将,圣维尧只。谗慝煽凶,同盛朝只。公乎归徕,尚予家之招只。
德祐二年二月十九日,予除右丞相兼枢密使,都督诸路军马。时北兵已迫修门外,战、守、迁皆不及施。缙绅、大夫、士萃于左丞相府,莫知计所出。会使辙交驰,北邀当国者相见,众谓予一行为可以纾祸。国事至此,予不得爱身;意北亦尚可以口舌动也。初,奉使往来,无留北者,予更欲一觇北,归而求救国之策。于是辞相印不拜,翌日,以资政殿学士行。
初至北营,抗辞慷慨,上下颇惊动,北亦未敢遽轻吾国。不幸吕师孟构恶于前,贾余庆献谄于后,予羁縻不得还,国事遂不可收拾。予自度不得脱,则直前诟虏帅失信,数吕师孟叔侄为逆,但欲求死,不复顾利害。北虽貌敬,实则愤怒,二贵酋名曰“馆伴”,夜则以兵围所寓舍,而予不得归矣。未几,贾余庆等以祈请使诣北。北驱予并往,而不在使者之目。予分当引决,然而隐忍以行。昔人云:“将以有为也”。
至京口,得间奔真州,即具以北虚实告东西二阃,约以连兵大举。中兴机会,庶几在此。留二日,维扬帅下逐客之令。不得已,变姓名,诡踪迹,草行露宿,日与北骑相出没于长淮间。穷饿无聊,追购又急,天高地迥,号呼靡及。已而得舟,避渚洲,出北海,然后渡扬子江,入苏州洋,展转四明、天台,以至于永嘉。
呜呼!予之及于死者,不知其几矣!诋大酋当死;骂逆贼当死;与贵酋处二十日,争曲直,屡当死;去京口,挟匕首以备不测,几自刭死;经北舰十余里,为巡船所物色,几从鱼腹死;真州逐之城门外,几彷徨死;如扬州,过瓜洲扬子桥,竟使遇哨,无不死;扬州城下,进退不由,殆例送死;坐桂公塘土围中,骑数千过其门,几落贼手死;贾家庄几为巡徼所陵迫死;夜趋高邮,迷失道,几陷死;质明,避哨竹林中,逻者数十骑,几无所逃死;至高邮,制府檄下,几以捕系死;行城子河,出入乱尸中,舟与哨相后先,几邂逅死;至海陵,如高沙,常恐无辜死;道海安、如皋,凡三百里,北与寇往来其间,无日而非可死;至通州,几以不纳死;以小舟涉鲸波出,无可奈何,而死固付之度外矣。呜呼!死生,昼夜事也。死而死矣,而境界危恶,层见错出,非人世所堪。痛定思痛,痛何如哉!
予在患难中,间以诗记所遭,今存其本不忍废。道中手自抄录。使北营,留北关外,为一卷;发北关外,历吴门、毗陵,渡瓜洲,复还京口,为一卷;脱京口,趋真州、扬州、高邮、泰州、通州,为一卷;自海道至永嘉、来三山,为一卷。将藏之于家,使来者读之,悲予志焉。
呜呼!予之生也幸,而幸生也何为?所求乎为臣,主辱,臣死有余僇;所求乎为子,以父母之遗体行殆,而死有余责。将请罪于君,君不许;请罪于母,母不许;请罪于先人之墓,生无以救国难,死犹为厉鬼以击贼,义也;赖天之灵,宗庙之福,修我戈矛,从王于师,以为前驱,雪九庙之耻,复高祖之业,所谓誓不与贼俱生,所谓鞠躬尽力,死而后已,亦义也。嗟夫!若予者,将无往而不得死所矣。向也使予委骨于草莽,予虽浩然无所愧怍,然微以自文于君亲,君亲其谓予何!诚不自意返吾衣冠,重见日月,使旦夕得正丘首,复何憾哉!复何憾哉!
是年夏五,改元景炎,庐陵文天祥自序其诗,名曰《指南录》。
袁宏道(1568~1610)明代文学家,字中郎,又字无学,号石公,又号六休。汉族,荆州公安(今属湖北公安)人。宏道在文学上反对“文必秦汉,诗必盛唐”的风气,提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的性灵说。与其兄袁宗道、弟袁中道并有才名,合称“公安三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