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寅(公元1098年~公元1156年),字明仲,学者称致堂先生,宋建州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后迁居衡阳。胡安国弟胡淳子,奉母命抚为己子,居长。秦桧当国,乞致仕,归衡州。因讥讪朝政,桧将其安置新州。桧死,复官。与弟胡宏一起倡导理学,继起文定,一代宗师,对湖湘学派的发展,起了巨大作用。著作还有《论语详说》、《读史管见》、《斐然集》等。
► 701篇诗文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咙唿马子踏落花,落花尽头逢酒家。酒翁破颜迎墨客,五云冰浆发青帕。
丹丘羽人笑揖我,饷我碧海云琅芽。食之奇光袭两腋,小哉天地自幕席。
眼底不辨骊与騧,冷风时能借一快,便欲搴芝淩紫霞。
且唱蹋铜污,莫歌白浮鸠。跃沫寄颓年,阴阴驰四驺。
云璈驾阆风,兹约竟悠悠。却忆东皋醉乡记,翻笑三闾非所忧。
安得乌孙青田核,下变春江万斛流。
胡寅(公元1098年~公元1156年),字明仲,学者称致堂先生,宋建州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人,后迁居衡阳。胡安国弟胡淳子,奉母命抚为己子,居长。秦桧当国,乞致仕,归衡州。因讥讪朝政,桧将其安置新州。桧死,复官。与弟胡宏一起倡导理学,继起文定,一代宗师,对湖湘学派的发展,起了巨大作用。著作还有《论语详说》、《读史管见》、《斐然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