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与求(1086—1137),宋代大臣。字必先,号龟溪,湖州德清(今属浙江)人。政和五年进士。历官明州通判、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荆湖南路安抚使、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明州知府、知枢密院事。著有《龟溪集》。
► 318篇诗文含气有喜怒,触物无不鸣。天机泄鸟迹,文字从此生。
谁言土苇器,声合天地清。朴坏牺氏瑟,巧露娲皇笙。
末流不可障,声律随合并。遍读萧氏选,不见真性情。
怨刺杂讥骂,名曰离骚经。颂美献谄䛕,是谓之罘铭。
诗道初不然,自是时代更。秦火烧不死,此物如有灵。
至今三百萹,殷殷金石声。汉儒各名家,辩口剧分争。
康成独麾戈,诸儒约连衡。祭酒最后出,千古老成精。
我欲读尔雅,不辨螯蟹名。尚怜沈谢辈,满箧月露形。
孔徒凡几人,入室无长卿。三子论性命,举世为讥评。
白首草太玄,才得覆酱罂。不如匡鼎说,愈笑人愈听。
沈与求(1086—1137),宋代大臣。字必先,号龟溪,湖州德清(今属浙江)人。政和五年进士。历官明州通判、监察御史、殿中侍御史、吏部尚书兼权翰林学士兼侍读,荆湖南路安抚使、镇江知府兼两浙西路安抚使、吏部尚书、参知政事、明州知府、知枢密院事。著有《龟溪集》。